近日,工信部发布《信息安全技术个人信息?;ぶ改稀芬饧?,该指南对个人信息主体的权利、信息管理者使用个人信息的要求等多方面做出了规定。
强化“知情权”、“禁止权”
负责起草该意见稿的中国软件评测中心副主任高炽扬表示,个人信息的?;ふ艿角八从械奶粽剑鎏ㄕ庋谋曜疾莅甘俏偈鼓壳坝涤写罅坑没Ц鋈诵畔⒌耐窘徊浇⑼晟频母鋈诵畔⒈;ふ?,实施有效的个人信息保护措施。
意见稿内容包括个人信息管理者不应在个人信息主体不知情、未参与的情况下采取隐蔽技术手段或采用间接方式收集个人信息;个人信息主体有正当理由要求删除其个人信息时,个人信息管理者应及时删除个人信息;个人信息管理者不应要求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提交个人信息等。由此可见,其赋予了个人更多、更明确的权利,尤其是“知情权”与“禁止权”。
执行效果留待检验
高炽扬表示,尽管不少专家对《指南》中可能引发争议或语意不明确的条款提出了各种及时的修改建议,但仍希望向社会广泛征求意见。他感叹在起草的同时,网站的性质和内容又在不时变化,或许有起草人所无法尽知的更多形形色色的具体问题。
中国电子商务协会专家委员会梅绍祖教授向记者表示,由于以往缺少个人信息?;ふ咧兴匦璧闹匾蹩睿咧葱械募喽交坪椭葱星榭霾幻魅罚雇居没г谖ぷ陨砣ɡ氖焙虼τ诒欢置妫猿鎏ā吨改稀氛庋魅返恼呤鞘椎逼涑宓?。
而从目前来看,仍有不少网站没有准确说明第三方收集个人信息的具体内容、收集途径以及对所收集信息的具体用途,亦没有对信息转移做相关的说明,用户个人信息在被其他用户读取时,网站无公开声明或通知征得用户同意,这显然违背了信息主体的知情权。 |